
一、招聘要求
1、品行端正,具有忠诚、奉献、吃苦耐劳的精神,服从组织分配。
2、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,并通过消防员体检及体能测试。
3、身高170以上、年龄18-30周岁、男性,退伍军人优先(户籍不限)。
4、长短跑优秀,体能好或有体育特长者,优先录用。
5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予聘用:
(1)受过刑事处罚和劳动教养的,有流氓、偷窃,纹身等不良行为的;
(2)患有精神、遗传性疾病或病史,或其它不适合消防工作疾病的。
二、工作时间和地点
通过岗前培训考核后,由区消防支队统一分配至辖区内中队和消防站。实行工作4天,休息2天的工休制度(根据分配班组情况,可调整月工作22天连休8-9天), 工作期间24小时在驻地。
三、薪资待遇
1、试用期1个月,带薪岗前培训,试用期工资不低于5000元。
2、试用期结束,单位提供服装住宿,根据个人工作现实表现确定相应薪资待遇,平均月实发工资6700元至8000元(扣除个税社保公积金后工资)。3、合同制专职消防员享受养老、医疗、失业、工伤、生育等社会保险、住房公积金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。
4、所有节假日400过节费,国庆节1000。
四、报名程序
(一)、填写报名登记表,根据通知到消防队指定时间地点进行现场面试和体能测试。
(二)、现场面试需携带的材料:
1、身份证彩色扫描件3张及彩色扫描件电子版。
2、体检报告(县级以上医院),无违法犯罪证明。
3、打印3张电子版报名表(贴照片)。一寸白底彩照8张及电子版。
4、退伍证彩色扫描件3张。
5、户口本(户主页和本人页)复印件,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。
(三)、考核:
(1)体能测试:报考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试。
(2)心理测试:心理测试采用合格评定制,心理测试成绩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。
(3)面试:消防队按照体能、心理、面试综合成绩评定确定招录人员。
(4)政审:消防队组成政审工作组,面试通过的人员进行政审。
六、录取通过面试、体能测试人员,确定录取后进入集训,并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。